W,男,香港人。系往來于深圳、香港的貨柜車司機。2018年6月,受朋友之托,從香港帶幾件珠子制品到深圳。6月25日,W駕駛貨車從香港經深圳灣口岸入境,向海關申請空車入境,接受海關檢查時,在司機休息座椅下工具箱內,查獲疑似紅珊瑚項鏈809條,疑似珍珠項鏈113克,疑似珍珠心形項鏈54克,疑似珍珠星形項鏈39克,疑似紅珊瑚顆粒9000克。海關扣押查獲物品后,W繼續正常往返深港兩地工作。
10月9日,W接到深圳海關緝私處電話通知后,前往海關接受調查。當日被海關刑事拘留。
W的家人對其被拘留感到震驚和難過,不知道親人還會面臨什么樣的狀況,驚慌之余,也明白:這個時候被拘的親人最需要專業的律師幫助。經過多方了解,W家人找到了王平聚律師團隊,前來律所當面溝通,團隊律師在認真聽取后,把可能面臨的刑事風險分析給其家人聽,同時也表明需要會見W,進一步了解情況才能給出更準確的法律方案,更好地維護W的合法權益。W的家人感受到團隊律師的誠意和負責的態度,當即和我們簽訂了委托書。
接受了W家人的委托后,王平聚律師團隊迅速開展工作,安排資深律師前往看守所聯系會見W。會見中了解了W帶貨過關更多的情況,回答了其的法律疑問,為其分析可能面臨的法律狀況,安撫其忐忑的心情。并在會見后當即電話W家人,和她溝通了W面臨的情況,打消家人心中的不安和顧慮。團隊律師積極和公安機關溝通,掌握案情的發展進程;積極和檢查機關溝通,關注案件的每一個進展。在W所帶貨物的司法鑒定價值出來后,團隊律師不遺余力的翻閱相關法律法規,查閱相同性質的案件判決情況,努力在現有證據中找尋有利于W的證據突破口。
時間撥到4月9日,兩日后W涉嫌走私珍貴動物制品罪即將開庭。團隊律師到看守所會見了W,告訴他庭審注意事項,我們即將采取的辯護策略,并對他進行上庭前的輔導,打消他焦躁的心情;
4月11日庭審,公訴機關指控W犯走私珍貴動物制品罪和走私普通貨物罪,數罪并罰,量刑建議是十年以上;團隊律師準備了詳實充分的辯護意見,為W做罪輕辯護,在庭上據理力爭,并再次向法官提交了法律意見書,明確表達控方現有證據不能排除W重刑的合理懷疑,根據疑點利益歸于被告的法律原則,努力爭取對W有利的罪輕裁判結果。
4月22日,法院判決結果送達:W犯走私珍貴動物制品罪和走私普通貨物罪,數罪并罰,判處五年有期徒刑。團隊律師再次到看守所會見了W,把判決結果告訴W。相比控方建議的十年的量刑建議,減少了五年。W本人及家人雖然難過,也有欣慰。對王平聚律師團隊的工作表示感謝。他們明白:這是王平聚律師團隊專業,用心,竭盡全力付出的結果。忠于托付,竭盡全力促使當事人的權益最大化,王平聚刑事律師團隊一直在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