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影視傳媒公司實際控制人和經營管理人的趙某,猥褻2名未成年女孩及自己公司5名員工,最終獲刑2年。這個強制猥褻案讓演藝界“傳說”中的“潛規則”清晰展示在民眾眼前。
從判決書中可知,2020年4月至5月,趙某在上海其影視傳媒公司內,以影視“潛規則”等為由,強行對未滿18歲的李某某及未滿16歲的董某進行猥褻。期間,還對公司員工曾某某等5人實施一般猥褻行為。
法院據以認定趙某構成強制猥褻罪的犯罪事實,是趙某猥褻李某某及董某兩個未滿18歲女孩。而趙某猥褻公司5名員工的行為,定性為一般猥褻,作為量刑情節。
那什么是猥褻?一般猥褻與強制猥褻的區別是什么?構成強制猥褻罪中的“強制”如何理解?
猥褻是對身體特別是私密部位(如女性的胸部、臀部、下體等)的接觸。
強制猥褻則是利用暴力手段使女性不能抗拒,或者對女性采取脅迫,即精神上的強制、恐懼、壓制,使女性不敢抗拒的手段來實施猥褻行為。
本案中趙某以成為演員要“潛規則”等為由相威脅,而2名被害人未滿18歲,社會生活經驗不足,缺乏很好地保護自己的意識和應對能力,面對趙某的“潛規則”等侵害理由無從反抗,此種情形符合強制猥褻罪中對“強制”的要求。
強制性體現了被害人對性意愿的違背。因為強制包括但不限于暴力和脅迫。只要行為人在實施猥褻行為時被害人難以反抗即可,并不要求被害人完全喪失反抗的可能性。#我做女性權益維護官##傳媒公司老板猥褻7名女性獲刑2年##上海頭條#
需要明確的,是構成一般猥褻的行為屬于違法行為,不構成犯罪,但將受到行政處罰;只有用強制手段實施猥褻,才構成強制猥褻罪。
但也并非所有強制猥褻行為都構成強制猥褻罪。刑法對強制猥褻罪的構成要件中,雖然未規定達到“情節嚴重”的要求,但不能將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強制猥褻行為視作為犯罪。
案件中的趙某以“潛規則”為由,實施了侵害未成年女孩及多名員工的違法犯罪行為。
除了影視圈,社會社會生活中很多圈層都流傳著“潛規則”一說。所謂的“潛規則”,相對于“明規則”而言,指某些看不見、明文沒有規定,卻又在一定范圍內被認同、實際起作用的一種規則。
但無論是什么“潛規則”,若打著“潛規則”旗號,實施的是違法甚至犯罪的行為,侵害女性的合法權益,被侵害的人都可以勇敢地站出來,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尊嚴,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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