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當事人,在委托案子時,會問道案子是否會被重判?或者有可能輕判?對這類問題,我們通常是給不出明確答案的,但我們會解釋法院對重判還是輕判的原則.那法院是如何決定一個案子是重判還是輕判?今天就談談這個問題,供大家參考.
一. 法院對犯罪人量刑的總原則
法院對犯罪人量刑的總原則是: 根據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相關的規定,來確定相應的法定刑.
刑法同時也規定,在確定相應的法定刑時,要正確適用有關從重、從輕、減輕、免除刑罰的有關規定.以期做到罰當其罪,罪刑相當,不枉不縱.
二. 法院重判還是輕判的依據
在法定刑的限度內,法院重判還是輕判的主要依據,是根據犯罪的情節.
什么是犯罪情節?犯罪情節是刑法術語,它不等同于犯罪事實.犯罪情節從一般涵義上的理解,是指實施犯罪的有關具體情況,包括犯罪過程、手段等,但嚴格來講,犯罪情節涵義,是必須結合相應刑法條文的內容來理解的.
犯罪情節分以下兩種:
1. 法定情節
法定情節,指的是: 刑法有明文規定的,在量刑時應當予以考慮的情節.比如對預備、既遂、未遂和中止的犯罪;對共同犯罪中的首犯、主犯、從犯、脅從犯和教唆犯;對累犯、自首、立功等,都有明確規定.
2. 酌定情節
酌定情節,指的是: 法律沒有明確規定情節,而是法院根據實際情況和審判實踐,在量刑時予以考慮的情節.比如犯罪動機、犯罪時的環境和條件、犯罪人的一貫表現、認罪態度等.
三. 必須從重處罰的情節
1. 從整個刑法看,從重處罰的情節有35條之多,這里不一一列舉.總體來講,如果犯罪情節反映出其犯罪行為相對較為嚴重的社會危害性,相對較深的主觀惡性,就需要以較重的刑罰予以懲罰.
2. 較重的刑罰,并不意味著一律判處法定刑幅度內的最高刑罰,而是在幅度內,適當從重.
四. 可以從輕處罰的情節
1. 刑法可以從輕處罰的情節,主要有以下幾條
(1) 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過失犯罪的;
(2) 已滿75周歲的人犯罪的;
(3) 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
(4) 未遂犯罪的;
(5) 被教唆的人沒有犯被教唆的罪時的教唆犯罪;
(6) 犯罪自首的;
(7) 有立功表現的;
(8) 按照被買婦女的意愿,不阻礙其返回原居住地的;
(9) 在被追訴前主動交代行賄行為的.
(10) 緊急避險超過必要限度的;
(11) 正當防衛過當的等.
2. 從輕處罰,也并不意味著一律判處法定刑幅度內的最低刑罰,而是在幅度內,適當從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