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衛生間隔間拖拽女生”事件引輿論廣泛關注。網傳29秒的監控視頻顯示,7月16晚11時40分許,一名年輕女子掙脫一名手臂有紋身的男子后,從衛生間隔間跑了出來。白衣男子緊跟其后,拽掉女子外衣后,又抓著她的辮子拖進隔間內。這時,一名黑衣女子從另一隔間走出,合力與旁人將門推開,被拖拽的女子方才跑離衛生間。7月19日晚,河南省鄭州市中牟縣委主要負責人回應稱,公安機關已傳喚了視頻中的當事男女,先徹查他們之間的關系是否為男女朋友,再依據事實依法處理。
被陌生人強行拖拽,只要沒有造成太大傷害或者存在嚴重侮辱行為,一般不會構成犯罪,但具體案件還要具體分析。
一、如果鑒定是輕微傷,公安機關對打人者進行治安處罰,并承擔受害人的醫療費、誤工費等費用。法律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二、如果鑒定結果是輕傷,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若公安機關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不管是公訴還是自訴,都可以同時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對方賠償醫療等費用。《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三、民事賠償的范圍,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的規定,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等。
本案這樣的行為應徹查清楚,無論是否男女朋友關系,這種行為都是違法的,在公共場合隨便暴力侵害他人,起碼的公共安全秩序不當回事,當時女生若無人施救后果將不堪設想。法治導向文明,關注王平聚律師為您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