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平聚刑事律師團隊
(圖片自網絡,侵刪)
感謝專案組刑警們,日復一日,年復一年,堅持不懈的努力,3.24南醫大女生被殺案,終于告破。而距那美麗的生命被殺害,已經過去了28年。
在漫長的追查兇手的過程中,痛失所愛的中年夫婦,年年前往愛女生命最后的停駐地,緬懷、眺望、苦求能緝拿真兇,告慰愛女的在天之靈。一直到被害女生的父親去世,留下年邁的母親,獨自心存一念,仍在堅守。如今,真兇落網,真相得以告白天下,長夜痛哭后,能目睹兇手伏法,接受法律的制裁,或許會是悲傷母親最后的安慰。
28年,而刑法中最長的追訴時效是20年,兇手能逃脫法律的制裁嗎?
從法律規定來說,完全沒有障礙!
從刑法規定的追訴時效來看,故意殺人罪,法定最高刑是死刑,經過20年,就不再追究殺人者的刑事責任。
法律之所以安排追訴時效的制度,基于兩個原因:
第一個原因,刑法作為我國法律體系的保障法,保障其他法律得以順利實施。刑法規定了犯罪和刑罰,一方面對犯罪的人處于限制其自由,直至剝奪其生命,給予其教訓;另一方面,也是一種警示,對犯罪者之外的其他人的警示、告誡。觸犯刑法,必將受到來自國家的懲罰。
第二個原因,隨著時間的流逝,過于久遠的案件,不可避免的存在著人員的流動、變化,司法機關在對案件的調查、取證、審查、以及審判的過程中,都會面臨著困難和障礙。這些困難和障礙,直接關系到對犯罪嫌疑人的定罪和量刑,也易造成審判偏離、失當、乃至冤假錯案的發生。所以,根據不同的案件情況,制定不同的追訴時效,是刑法出于更加審慎、維護公平和正義的內在考量。
然而,殺人償命,天經地義。刑法的制定,在價值取向上,與我們生活中最樸素的常識和最樸素的法情感,是完全一致的。
所以,法律規定了一般規定,也規定了例外情況。用例外的規制,彌補基本原則的遺漏,共同實現維護社會正義的基本價值。
追訴時效延長的2種補充情形是:
在公、檢、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受理案件以后,逃避偵查,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如果在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受理案件以后,行為人并沒逃避偵查與審判的,則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訴期限內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訴時效的限制。
所以,哪怕3.24南醫大女生被害案發生在28年以前,已經過了20年追訴期限,根據法律的補充規定,兇手都將領受法律的嚴懲。
永失所愛,不僅是一個家庭的痛,也是我們這個社會的痛。
正義的來臨,是那個哀傷的家庭的慰藉,也是我們這個相互守望的社會的慰藉。(完)
(內容均為原創,轉載請注明出處,謝謝配合。)
如需法律幫助,詳情請垂詢深圳刑事律師王平聚辯護團隊
聯系電話:13902983029(微信同號)
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梅林路卓越城B座17樓
了解更多資訊,請關注王平聚刑事辯護團隊官網(中國名律師刑事辯護網):
或掃描二維碼,關注王平聚刑事辯護團隊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