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律師網】深圳1月12日電(鄭小紅 汪林豐)記者12日從深圳市人民檢察院獲悉,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的梅林上沙墓園“私宰肉”事件,有了新進展,2014年1月10日,經深圳市人民檢察院決定,梅林街道執法隊三中隊負責人馮某、執法隊協管員唐某、林某,因涉嫌濫用職權罪被逮捕。
2013年12月24日起,有媒體開始連續報道稱在梅林上沙墓園,每晚有超過200頭未經衛生部門檢疫的生豬被運往這里非法宰殺,數萬斤私宰肉從這里流向市場,并稱記者舉報后卻發現執法人員撲空,涉嫌有人通風報信。
媒體的報道引起了檢察機關的高度關注,12月25日,福田區人民檢察院即介入調查,次日,梅林街道執法隊三中隊負責人馮某、執法隊協管員唐某、林某因涉嫌濫用職權罪,被福田區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并很快被刑事拘留。
執法人員與私宰點暗通款曲
據悉,該私宰點已存在多時并曾多次被投訴舉報,但都能“頑強”生存,雖然曾被執法隊暫扣過私宰生豬的違法工具,卻安穩度過;接到市民投訴后執法隊去巡查,結果卻是“未發現有私宰現象”等。就連記者于2013年12月23日凌晨現場舉報,馬上又出現了戲劇性的一幕:私宰點車輛載著生豬和豬肉迅速逃離,執法人員到現場后又是“撲了個空”。
對此,檢方披露了部分細節:當晚記者現場舉報后,負責該片區的梅林街道執法隊三中隊負責人馮某,不是馬上帶隊去查處,而是一邊將行動計劃通知了協管員唐某等人,一邊故意拖延,通過向記者介紹情況、燒水泡茶等磨蹭時間,以便私宰點能有效撤離。而協管員唐某、林某,均迅速電話聯系上私宰點,向其通風報信。等執法隊來到私宰點現場時,自然已是“人去豬空”。
懷疑有人通風報信的消息見報后,心中有鬼的唐某、林某等人甚是緊張,12月24日晚上(被福田檢察院帶走前夜),唐某、林某等人還在一起商量,并想到了一條拙劣的“對策”:將手機中私宰點聯系電話的名稱改成了唐某的老婆,分別存為“老婆”、“老唐婆”等。
徇私情徇私利將他們推進了瀆職的深淵
本是打擊私宰肉的執法者,反成了“保護傘”。辦案檢察官告訴記者,2013年8月,馮某帶隊查處了該私宰點,并扣押了一批私宰的工具。很快,馮某的同事、梅林街道辦的一位司機便過來說情,并要求馮某對該私宰點“多加關照”,對此的回報是,該司機答應在馮某提拔時會幫馮某“說說話”。自此,馮某對該私宰點睜只眼閉只眼,甚至經常在接到市民對該私宰點的投訴后,要來執法時會“提前告知”。
而協管員唐某、林某,都曾被馮某安排到該私宰點執行過守點任務,均很快被私宰點的小紅包所“搞定”,并答應會“關照”一下。
該私宰點,逐漸在執法隊眼中似乎成了一個真空地帶,執法隊員有時過來轉一下就走,有時就在下面喝喝茶,甚至還有市民反映稱向執法隊長投訴山上有人夜半殺豬后,執法隊員反而很兇的質問:“你看見了嗎”?
深圳市檢察院偵查監督二處楊笑瓊檢察官告訴記者,徇私情、徇私利,都屬于瀆職的“徇私”情節,“瀆職罪中,很多人,都是由于徇私情、徇私利,而將自己推進了犯罪的深淵。對于瀆職罪中有徇私情節的,會依法予以加重處罰”。
“這個案件反映出的一些問題,與以往的一些案件都有類似,也提醒我們再次關注,如行政執法程序如何規范與完善、行政執法過程如何加強監督等,還有如執法人員的素質、臨聘協管員的工資待遇等問題,都值得進一步反思。”
檢察機關頻頻出手嚴打食品安全背后的職務犯罪
近年來,豬肉事件屢屢暴露出民生領域監管人員的瀆職存在。除了此次深挖梅林上沙墓園“私宰肉”事件背后瀆職案件外,近兩年來深圳檢察機關還查處了另幾起瀆職案件:
2012年4月,媒體曾報道過深圳光明新區某窩點,日產萬斤死豬肉并流入市場。很快,光明新區光明執法隊工作人員潘某等三人被檢察機關以涉嫌食品監管瀆職罪立案偵查,并深挖出了背后的受賄行為。現潘某等三人均以被法院作出生效判決;
2012年10月,媒體曾報道深圳龍華新區觀瀾生豬批發行“檢疫走過場”等。檢察機關迅速介入,很快,觀瀾街道動植物防疫檢疫中心12名工作人員被檢察機關以涉嫌食品監管瀆職罪、受賄罪立案偵查。辦案發現,該12名工作人員分別收受了屠宰場經營者數千元至上百萬元不等的賄賂。現該12名涉案人員均已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其中有數人已獲判;
2013年10月,深圳檢察機關反瀆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發現,從韶關市南雄等地流入深圳的豬肉中含“瘦肉精”,背后涉嫌有瀆職犯罪線索,于是將線索通報給當地檢察機關,并協助當地檢察機關查處了多名“瘦肉精”事件背后的瀆職人員,斬斷了一條含“瘦肉精”豬肉從外地流向深圳的黑色利益鏈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