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14時許,沐川縣發生一起持槍擊傷2人、持械殺害3人后逃逸的重大刑事案件。經偵查,李某(男,36歲)有重大作案嫌疑。
目前,受傷人員正在醫院接受救治,暫無生命危險。公安機關正全力開展緝捕工作,并于26日22時許,將涉案槍彈全部查獲。案件偵辦和緝捕工作仍在進行中。李某涉嫌什么犯罪,可能會被判死刑嗎?
1、相關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犯故意殺人罪,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故意殺人罪的犯罪構成有哪些
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生命權。法律上的生命是指能夠獨立呼吸并能進行新陳代謝的活的有機體,是人賴以存在的前提。
2、客觀要件。首先必須有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作為、不作為均可構成。其次,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必須是非法的,既違反了國家的法律。第三,直接故意殺人罪的既遂和間接故意殺人罪以被害人死亡為要件,但是,只有查明行為人的危害行為與被害人死亡的結果之間具有因果關系,才能斷定行為人負罪責。
3、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犯本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4、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上須有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
本案嫌疑人李某涉嫌故意殺人罪,實踐當中,一般故意殺人罪與故意傷害罪有時候難以區分,但在辦案中,嫌疑人連殺3人,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意圖非常明顯,所以構成故意殺人罪,本案嫌疑人持械殺害3人持槍傷2人,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應判決死刑立即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