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平聚刑事團隊
(圖片自網絡,侵刪)
8歲的女童跟從母親的微信好友紀某學習彈奏揚琴,未料在母親離開后遭到色狼紀某的猥褻,直至女童疼痛哭泣紀某才停止了侵犯。事后女童把被侵犯的經過告訴母親,母親立刻到派出所報案。該名狼師當晚便被抓獲歸案。案發后女童母親收到被告人家屬6000元賠償金,對紀某出具了諒解書。紀某被法院判處1年半有期徒刑。
對此,充滿正義感的網友紛紛發言,對母親的做法表示非常地不理解: 收錢就可以原諒?6000元就可以搞定?得讓壞人得到應有的刑罰!
網友的這些發言是這個社會崇尚良善、追尋正義的每一個成員的真心,非常珍貴,我們應該要鼓勵并珍視。正是這樣的發言和表態,給了每一個勇敢用法律手段維護自身權利的我們以溫暖和鼓舞,也是對為惡犯罪者的譴責懲罰。
但是,在這些網絡發言中,也存在著一定的誤解,對被害人出具刑事諒解書的誤解。對于刑事諒解書,我們可以了解下面幾點:
刑事諒解書,一般指刑事案件的受害人與嫌疑人或其家屬之間,就刑事案件的結果達成和解,而由被害人一方所出具的法律性質的書面文件。
刑事諒解書,屬于非常重要的酌定量刑情節。對于被害人而言,是在被告人真誠悔罪的前提下還能夠賠償其一定金額,精神上得到慰藉,物質上得到補償。當然,被害人也可以選擇不予諒解。
但是,這個刑事諒解書,只是酌定量刑情節。即,取得被害人出具的諒解,被告人也只是在量刑上取得規定范圍內較輕的判決,重點是:法定范圍內。
酌定情節的含義,是法院從審判經驗中總結出來,法官在刑罰裁量時可以靈活掌握酌情適用的情況,并非必然的對被告人從輕處罰。這也和所謂的“花錢買刑”的說法有本質的區別。所以,有些罪大惡極、社會危險性極其嚴重、民憤極大的案件,即使被告人花巨資獲得諒解書,法院也可能不會從輕處罰。
我國的法律規定只所以安排了刑事諒解書這個酌定情節,是由我們司法目的所決定的。我們司法的目的不是懲罰犯罪份子,而是保持社會正常有序運行。刑事懲罰,只是維護社會秩序正常運行的手段。
在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對犯罪人出具諒解書,接受犯罪人的道歉與悔罪,一定程度上說明被破壞的社會關系得到一定程度的修復。這在一定程度上也給犯罪人認真改造、悔罪反省后回到正常生活軌道提供了一個機會。
正義的法律,是對給社會造成重大傷害,罪大惡極不知悔改的犯罪人予以重罰,但對罪輕悔罪認罪態度好的犯罪人也為其安排了相應的減輕刑罰的相關規定。
傷害女童的紀某,為自己的犯罪行為受到了應有的刑罰。我們對女童母親出具諒解書表示理解。“法不在于肅,而在于必行”。嚴刑并不是解決犯罪的唯一有效的方法,寬嚴相濟才符合刑法的宗旨。如果罪犯不思悔改,女童母親可以選擇不予諒解;如果罪犯確有悔改表現,諒解符合正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