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嵊州市。2月6日下午,林某家中門鎖被撬,但奇怪的是檢查過后,除了放在床頭的75張金額高達六百萬余元借條被盜,家中并無任一東西丟失。后林某給民警提供了一條線索:所有借款均借給與自己住在同一單元樓的閨蜜袁某。原來,自2009年陸陸續續向好朋友林某借了600萬元之后,袁某無力償還。面臨閨蜜要求自己還錢,袁某心生一計,想通過銷毀借條從而不用還這600萬元。于是袁某利用林某及家人外出本市的機會,找了一開鎖人,并謊稱自己就是房屋主人,讓其幫忙撬開了門。袁某在林某臥室床頭柜里找到自己出具的75張借條,隨即進行了銷毀。根據林某的線索,警方找到袁某,袁某交代了自己所做的一切。
那袁某利用他人上門開鎖,偷走閨蜜欠條的行為是否構成盜竊罪?借條被銷毀,是否意味著債務就消失了?
盜竊罪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竊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數額較大的標準是1000元到3000元以上。但“數額較大”只是認定盜竊罪的一個重要根據,而非唯一根據。
司法解釋具體規定了8種情形,數額較大的標準可以按照規定標準的50%確定。
此外,《刑法修正案(八)》增加了幾種新的無需達到“數額較大”標準即可構成該罪的盜竊行為。分別是: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但這幾種盜竊必須竊取有價值的財物,才構成犯罪。
那袁某盜竊的600萬元的借條,算不算有價值的財物?
借條,只是一種債權債務憑證。案件中袁某盜竊并銷毀借條,并不必然如其所愿債務就“消失”了。
如同一句網絡熱語:所以說愛會消失嗎?其實并不會,但愛會轉移。借條被銷毀,債務并不會消失。但是借條被銷毀,會給債權人林某在向袁某要求償還時,帶來很大的障礙。因為借條是債權債務關系存在的有力證明。如今借條被袁某銷毀了,若今后林某用訴訟方式起訴自己的閨蜜還錢,她將面臨無法提供證據的困境,或許會為案件勝訴帶來不小的風險。#浙江新鮮事##浙江紹興##紹興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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