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一波還未平息一波又來侵襲”。在鄭爽美國代孕后棄養震碎網民三觀,第二波大瓜又龍卷風一樣殺到:對張碧晨懷孕產子全程不知情的頂流明星華晨宇也發布官宣稱“我們有了一個孩子”。對忽然到來的孩子的喜悅之情溢于言表。
除了祝福,作為法律工作者,我們吃瓜動作要專業,來理理其中的法律問題:
1. 張碧晨是否有獨自決定生育孩子的生育權?
回答是肯定的。張碧晨作為成年女性,擁有法律保護的獨自決定的生育權。即若在懷孕過程中,若男方持反對意見,不希望孩子出生,女方仍然可以獨自決定是否把孩子生下來。
2. 華晨宇是否有知情權?張碧晨是否侵犯了華晨宇的知情權?
回答是肯定的。華晨宇對這個小baby的懷孕、出生理應享有知情權,并享有和張碧晨共同做出決定的權利。
3. 小baby作為華晨宇和張碧晨的非婚生女,從法律地位來說,非婚生女享有與婚生女同等的權利。
4. 目前法律對婚生子女與非婚生子女一視同仁,不加以區分,也帶來社會一種擔憂的聲音:認為非婚生子會不會導致社會道德淪喪?是否是變相鼓勵婚外情、重婚、非法同居等不負責任的行為發生?
無論如何,鑒于花花和張碧晨本身備受粉絲熱愛,倆人這一波操作不可否認會給粉絲們帶來相當的示范效應。然而不同的人對人生有不同的認知與期望,且身處不同的經濟條件。面對突發意外,擁有不同的應變能力,只希望所有結局都是美好的。
對此,讀者朋友們是如何看待的?歡迎在評論區留下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