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搶劫是讓人們提心吊膽的犯罪行為。盡管人們都清楚搶劫就是使用暴力等方式搶奪他人的財物,但法律規定具體怎樣才算搶劫呢?接下來由 小編帶大家了解什么是 搶劫罪 的構成要件,法律上是怎么認定搶劫罪的有關內容,希望能給您提供幫助。
一、什么是搶劫罪的構成要件?
(一)搶劫罪客體要件
搶劫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 所有權 和公民的人身權利。對于搶劫犯來說,最根本的目的是要搶劫財物,侵犯人身權利,只是其使用的一種手段。正因為 如比,本法把搶劫罪規定在侵犯財產罪這一章。
(二)搶劫罪客觀要件
搶劫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對公私財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護者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對人身實施強制的方法,強行劫取公私財物的行為。 這種當場對被害人身體實施強制的犯罪手段,是搶劫罪的本質特征,也是它區別于 盜竊罪 、 詐騙罪 、 搶奪罪 和敲詐勒索罪的最顯著特點。
(三)主體要件
搶劫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依 刑法 第17條規定,年滿14周歲并具有 刑事責任能力 的自然人,均能構成該罪的主體。
(四)主觀要件
搶劫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并具有將公私財物非法 占有 的目的,如果沒有這樣的故意內容就不構成搶劫罪。如果行為人只搶回自己被騙走或者賭博輸的財物,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的目的,不構成搶劫罪。
二、法律上是怎么認定搶劫罪的?
1、搶劫罪是侵犯財產罪中危害性最大、性質最嚴重的犯罪,在一般情況下,凡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行奪取公私財物的行為,就具備了搶劫罪的基本特征,構成了搶劫罪。立法上沒有搶劫的數額和情節的限制性規定。但是依照本法第13條的規定,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行為,不認為構成了搶劫罪。例如:青少年偶爾進行惡作劇式的搶劫,行為很有節制、數額極其有限,如強索少量財物,搶吃少量食品等,由于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屬于一般違法行為,尚不構成搶劫罪。
2、因為婚姻、家庭糾紛,一方搶回彩禮、陪嫁物,或者強行分割并拿走家庭共有財產的,即使搶回、拿走的份額多了,也屬于民事、婚姻糾紛中處理方法不當的問題,不具有非法強占他人財物的目的,不構成搶劫罪。
3、為子女 離婚 、出嫁女兒暴死等事情所激怒,而糾集親友多人去砸毀對方家庭財物,搶吃糧菜雞豬,屬于婚姻家庭糾紛中的泄憤、報復行為,一般應做好調解工作,妥善處理,不要作為搶劫論處。
綜上所述,搶劫罪的構成要件包括客體要件、客觀要件、主體要件和主觀要件。以及應該注意一下,法律上是怎么認定搶劫罪的。以上便是 小編為您整理的“什么是搶劫罪的構成要件,法律上是怎么認定搶劫罪的?”全文。如果您還有關于 刑事辯護 方面的疑問,歡迎您到 咨詢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