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某,遼寧人,被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以涉嫌販賣毒品罪為由刑事拘留,次月被檢察院批準逮捕。
公訴機關認為:從2016年10月起,被告人王某某與他人合作販賣毒品,由王某某聯系買家,商定好交易數量及價格后,將發貨信息告知被告人惠某某,惠某某根據王某某提供的信息以貨到付款的方式將毒品郵寄給買家,待收取毒資后再與王某某進行瓜分。2016年10月20日,朱某某通過網絡聯系被告人王某某購買毒品,雙方商定好價格數量后,惠某某將毒品郵寄至買家朱某某處。后警方從朱某某處繳獲該毒品,經稱量鑒定,該批毒品曲含馬多,重19.2克。
得知公安把王某某帶走拘留后,其父母焦躁不安、心急如焚,想不明白正在讀著大學、向來聽話乖巧的孩子為什么會被公安抓走,怎么就犯罪了呢?為能盡快弄清楚事實真相,其父母經朋友介紹,得知深圳刑事律師王平聚辯護團是專業的刑事團隊,有豐富的刑事辦案經驗,故慕名前來尋求法律幫助。經過與本網團隊詳細耐心的交談后,家屬出于對王平聚辯護團專業水平的信任決定委托。
接受委托后,本網團隊迅速前往看守所會見王某某,向其了解案件實情,為其提供法律幫助,第一次會見取得良好效果。在了解案情后與辦案機關積極溝通,盡最大努力維護王某某的合法權益。案件至審查起訴階段,本網團隊第一時間前往檢察院進行仔細閱卷,努力尋找能證明王某某罪輕或無罪的有利證據。在案件退查重新移送審查起訴后,及時向檢察院提交了法律意見書。在法院審理階段,本網團隊就最終的辯護方案前往看守所與王某某進行溝通,指導其如何進行庭審活動,確保本次庭審向法庭說清事實,實現有效辯護。在法庭上,辯護律師在確切把握本案的基礎上,有針對性地提出辯護觀點,成功為王某某進行罪輕辯護。
經法院審理后,綜合本案事實及刑事律師的相關意見,當庭宣判被告人王某某犯販賣毒品罪,處有期徒刑九個月,并處罰金。至此,因本案被關押了八個多月的王某某,將于本次庭審后當月的月底刑滿釋放。這一關多久判多久的輕判結果與本網團隊預想的一樣,從遼寧趕來旁聽的王某某的父親當場聽到這個結果后激動不已,對本網團隊所做的努力表示滿意和感謝。
如需法律幫助,詳情請垂詢深圳刑事律師王平聚辯護團隊
聯系電話:13902983029
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梅林路卓越城B座17樓
了解更多資訊,請關注王平聚刑事辯護團隊官網(中國名律師刑事辯護網):
或掃描二維碼,關注王平聚刑事辯護團隊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