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據此,販賣毒品罪是指販賣毒品的行為,只要是販賣毒品,即構成販賣毒品罪。那販賣的是假毒品呢?構成犯罪嗎?
根據我國現行《刑法》的相關規定,明知是毒品而故意實施販賣的構成販賣毒品罪,而不知道是假毒品而當作毒品走私、販賣、運輸、窩藏的,則符合詐騙罪,構成詐騙罪。
一、明知是毒品而故意實施販賣的
法律依據:《刑法》第三百五十五條規定:依法從事生產、運輸、管理、使用國家管制的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國家規定管制的能夠使人形成癮癖的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向走私、販賣毒品的犯罪分子或者以牟利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國家規定管制的能夠使人形成癮癖的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四十七條的規定定罪處罰。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最高人民法院于1994年12月20日做出的《關于適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禁毒的決定〉若干問題的解釋》對販賣毒品行為的解釋是,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銷售或者以販賣為目的而非法收買毒品的行為。可見,販賣毒品罪以明知是毒品為要件,但是不以牟利或者營利為要件,只要實施了流通環節中的買或賣任何一個行為均屬于販賣。將自有的毒品有償地銷售出去,同樣是販賣毒品罪打擊的對象。
若是在賣的假毒品中,是將真毒品摻入面粉中,販賣毒品的數量不以純度折算,在毒品中摻入面粉絲毫不會影響販賣毒品的性質,數量還是按照200克計算。
二、不知是假毒品而進行販賣的
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禁毒的決定〉的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明知是假毒品而冒充毒品販賣的,以詐騙罪定罪處罰。不知道是假毒品而當作毒品走私、販賣、運輸、窩藏的,應當以走私、販賣、運輸、窩藏毒品犯罪(未遂)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