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法第354條規定的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
二.根據2016年4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毒品犯罪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具有如下情形的,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定罪處罰:
1.一次容留多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2.兩年內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3.兩年內曾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4.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5.以牟利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6.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嚴重后果的;
7.其他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
三.向他人販賣毒品后又容留其吸食、注射毒品,或者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并向其販賣毒品,符合容留他人吸毒罪的立案標準的,以販賣毒品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數罪并罰。
四.不作為犯罪處理的情形:容留近親屬吸食、注射毒品,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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