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平聚刑事團隊
(圖片自網絡,侵刪)
8月20日網絡上傳播的一個視頻,戳痛了萬千觀者的心,也激發了大家的憤怒之情:視頻中,男子2次抱摔其2歲半的幼子,致幼童放聲大哭。抱摔,這個動作用在2歲多的寶寶身上,看到視頻的網友痛心地說,隔著屏幕都能感到揪心徹骨的痛。孩子隨后被送醫,但不幸離世。這個抱摔自己幼子致其死亡的男子已經被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然而廣大網友也發出疑問:這個在旁邊冷靜地拍下施暴的父親兩次抱摔親生孩子的拍攝者,是否涉嫌犯罪?答案是:旁觀拍攝視頻者如果是母親,其或涉嫌構成犯罪。
首先,拍視頻的母親不構成虐待被監護、看護人罪,也不構成虐待罪。
近年來頻發的發生在非家庭成員之間,但有看護,監護義務的看護人虐待被看護人的事件,使立法者為了將非家庭成員之間的虐待行為納入了刑法保護的范圍,加強了對弱勢群體權益的保障,在刑法修正案(九)中新增設虐待被監護、看護人罪,彌補了這一法律漏洞。
而虐待罪中,虐待對象限于家庭成員之間。
但虐待行為,是一類經常性實施的對被害人進行的肉體上和精神上摧殘和折磨的行為。虐待行為與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中的傷害行為,殺人行為,外觀或有相似,但施害者在犯罪主觀心態上是有本質區別的。
其次,拍攝視頻的母親可能涉嫌故意傷害罪。
故意傷害罪是指,如果行為人在主觀上具有傷害他人身體健康的故意,并且在客觀上實施了傷害他人的行為,則其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
母親對孩子有救助義務,如果母親默許、放任父親酒后抱摔親生孩子,這屬于間接故意心態,母親涉嫌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再者,拍視頻的母親可能涉嫌故意殺人罪
故意殺人罪,是指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
這里需要明確的是,刑法中的故意心態,包括直接故意,也包括間接故意心態。間接故意的含義是指,對某一傷害行為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是容忍的、默許的,即行為人放任結果的發生,對危害結果既不積極追求也不設法避免。
如果母親知曉該男子欲殺害孩子,并在施暴過程中不予制止,默許傷害行為發生,并不采取措施設法避免對孩子的抱摔,最終孩子被抱摔致死,母親的行為將會涉嫌故意殺人罪。
這個故意心態,即是間接故意心態,且母親不一定要親自實施殺人行為。
“人為萬物之靈”,2300多年前,戰國偉大的教育家孟子說的這句話,表達了人是天地間最有靈性的,本事最大的看法。民間也有“虎毒不食子”的說法。野獸尚且如此愛護自己的孩子,更何況靈性貴為萬物之首的人類。視頻中被摔的孩子的死亡令天下所有為父為母者心痛淚目。愛護孩子,是人生為生物界一員的本能,也是我們現代文明社會所全力倡導的。
故意傷害,甚至故意殺害孩子的行為,不僅在道德上應對這樣的父母予以強烈的譴責,也應當對其處以嚴厲的刑事處罰,以告慰孩子的在天之靈,也給天下所有關心愛護孩子的父母一份安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