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視屏幕上的賭神“出千”那么帥氣那么酷,但現實中,玩牌打麻將“出老千”可能涉嫌詐騙,當“出千“”被戳穿,“賭神們”還可能面臨刑事責任的追究。這里是一個我們團隊辦理的因打麻將“出千”觸犯詐騙罪的辦案記錄。
01
家人的意義是什么?每個人有自己的回答。但是對失去自由,身陷囹圄的人而言,尤其渴望家人的音訊和支持,所有對家人的牽掛,而對面臨的刑事責任的承擔的疑問,都只能從會見律師這里傳達,了解。
02
因為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于涉嫌犯罪,被公安機關羈押的人而言,不能會見家人。所以此刻對家人而言,最重要的,莫過于盡快找到一個專業的刑事律師前往看守所進行會見,了解事情的嚴重程度,解答心中關于法律適用的疑問,尋求盡快讓家人恢復自由的方法。
03
小樂沒有想到,打麻將中“出老千”,會是觸犯刑法的犯罪行為。
今年8月,被朋友“東風”喊去打麻將的小樂。這也是第一次,小樂戴上“東風”給的眼鏡打麻將。東風說,戴上這個可以看清桌上的麻將牌。小樂知道這就是傳說中的“透視麻將”。戴著這個眼鏡,果然桌上麻將一清二楚,小樂配合同桌的“東風”,頻頻自摸胡牌。幾個小時牌友就接二連三輸了1萬多。結束牌局后,小樂分到了3000多元。幾天后,小樂再被喊去打麻將,當東風和小樂如法炮制利用眼鏡“出千”時,被牌友識破,憤而報警。小樂被警方羈押。
04
當小樂家人經過網上各種信息比對,找到我們刑事團隊時,已經是11月,小樂已經被檢察院批捕,案件進入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
05
在辦理了委托手續后,我們立即申請閱卷,到看守所會見小樂,全面了解整個事件的事實和證據。我們仔細查證,尋找全案中對小樂有利的證據,尋找小樂在法律規定之下可以獲得從輕處理的法律依據。
06
公訴機關指控小樂的罪名是詐騙罪。根據廣東地區的立案標準,詐騙金額達6000元的嫌疑人即面臨刑事追訴。
考慮到小樂是被“東風”拉去打麻將,詐騙用的眼鏡也是被安排戴上的,其并非詐騙犯意的提起者,主觀惡性較小;同時,根據小樂僅獲利3000多元,從法律評價話語而言,可以說社會危害性比較小。
07
我們把小樂可以獲得從輕裁判的事實和法律依據形成法律意見書,呈遞辦案檢察官,并與檢察官進行了電話溝通。我們的訴求很清晰:我們希望檢察官對小樂的量刑建議是5個月拘役。
但檢察官當時未采納我們的量刑建議。在檢察官對法院提起公訴的量刑建議書里,對小東的量刑是7個月有期徒刑。這意味著控辯雙方未能在量刑建議上達成共識。
08
時間進入12月,小樂被羈押了5個月之后,迎來了開庭審理。庭審前,我們撰寫了有理有據的辯護詞提交法庭。
經過審理,主辦法官當庭宣判: 小東觸犯詐騙罪,判處拘役5個月。
法官采納了我們的辯護意見,也采納了我們的量刑建議。
09
對這個判決結果,小東和他的家人對我們表示了很多謝意。
對我們而言,能用我們的專業和用心為小東們爭取到較好的訴訟結果,很好地維護小東們的合法權益,是我們身為辯護律師,感到很多意義的時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