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陳女士遇到一件讓她后怕的事情。她晚上睡覺時,突然被驚醒,看到床邊站著一名短發男子,被嚇了一大跳。她正準備呼救,卻被男子用一只手捂住了嘴巴,另一只手毆打她的面部。陳女士掙扎反抗中,一口咬住對方手指。對方把手拽了出去,陳女士趁機大聲呼救,男子急忙翻窗逃跑。
警方趕到現場以后,提取到男子留在現場的一雙拖鞋和一副手套,發現男子翻出去的陽臺,只有陳女士隔壁鄰居侯某某可以使用。而且,周圍鄰居聽到呼救以后,出門查看時,陳女士隔壁鄰居侯某某還在家,但是陳女士報警以后,他卻不知道去哪兒了。凌晨4時,侯某某回到家中,警方將其抓獲。
侯某某向警方解釋說,他半夜闖進陳女士家,是因為陳女士刷小視頻聲音比較大,影響到他休息了,他喝了點酒以后,想過去嚇唬一下陳女士。
目前,侯某某因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已被當地檢察院批準逮捕。
那么,侯某的行為該如何定性呢?
候某的行為無疑已經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即未經他人同意,非法強行闖入他人住宅,或者經主人要求退出拒不退出的。
根據《刑法》第245條【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規定: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需要注意的是,本罪是行為犯,一旦實施了相應行為,就構成本罪。所以,未經他人同意,擅自強行進入他人封閉空間,危險性是很大的。
具體到本案,侯某在深夜通過陽臺進入陳女士家,雖然不是通過破壞性的手段進入,但是也是非法闖入。而且闖入后還毆打陳女士,已經涉嫌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了。
對此,有人會說,這只是侯某的一面之詞,是否有其他犯罪企圖呢?比如強奸或者盜竊等。
這個不排除有這個可能。警方一定會詳細調查侯某的犯罪動機的,會通過多次詢問來判斷他是不是撒謊,是不是有其他動機。
當然也會結合侯某的犯罪行為表現來判斷。比如,如果侯某有性侵或猥褻的犯罪故意,那么在實力懸殊的情況下,應該有親吻、亂摸或者撕扯女子衣服等行為。如果完全沒有,是可以排除他具有性侵的犯罪動機的。
此外,警方也會核查陳女士是不是經常刷短視頻,以此來印證侯某的說法,等等。所以,法律絕不會放過一個壞人,也不會冤枉一個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