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南京發布了關于玄奘寺供奉侵華日軍戰犯牌位事件調查處理情況的通報:牌位供奉者吳啊萍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2022年2月26日,一名女信眾到玄奘寺地藏殿尋找自己供奉的牌位,僧人慶玄、祿玄與幾名游客一起幫助尋找,其間發現了侵華日軍戰犯牌位,一游客拍下照片。慶玄隨即撤下5名侵華日軍戰犯牌位,當晚將此事告知住持傳真,傳真要求嚴禁外傳,此后一直未向主管部門報告。7月21日,拍照游客將照片發布到社交平臺,被大量轉發,引起社會高度關注。經調查核實,在玄奘寺供奉侵華日軍戰犯牌位者為吳啊萍(女,1990年9月生,大學學歷,無曾用名),自幼在原籍福建晉江生活,2000年遷至南京隨父母生活,2009年到北京某醫學院就讀,2013年進入南京某醫院從事護理工作,2019年9月辭職去五臺山某寺廟當居士,2022年7月22日被南京市公安機關依法立案調查。
吳啊萍出于自己對因果釋結的錯誤認知和自私自利的動機,在明知5名被供奉者為侵華日軍戰犯的情況下,仍出資在宗教活動場所為其設置牌位,嚴重違背了佛教揚善懲惡的教義教規,嚴重破壞公共秩序,嚴重傷害民族感情,造成惡劣社會影響,涉嫌犯尋釁滋事罪,已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秩序。所謂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場所秩序和生活中人們應當遵守的共同準則。
尋釁滋事犯罪多發生在公共場所(也有一些發生在偏僻隱蔽的地方),常常給公民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財產造成損害,但是尋釁滋事罪一般侵犯的并不是特定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財產,而主要是指向公共秩序,向整個社會挑戰,蔑視社會主義道德和法制。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無事生非,起哄搗亂,無理取鬧,毆打傷害無辜,肆意挑釁,橫行霸道,破壞公共秩序的行為。
3、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年滿l6周歲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上只能由故意構成。即公然藐視國家法紀和社會公德。其動機是通過尋釁滋事活動,追求精神刺激,填補精神上的空虛。
二、尋釁滋事最多能判多久
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處罰金。
本案“吳啊萍”在宗教活動場所供奉侵華日軍戰犯牌位,嚴重沖擊社會道德底線,傷害民族感情,涉嫌犯尋釁滋事罪,根據法律規定,構成尋釁滋事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事件發生廣大網民和市民及時發現指出問題,充分體現了強烈的愛國情感,體現了對南京的關心關愛。我們要深刻警醒反思,深刻汲取教訓,舉一反三、全面整改,堅決防止類似問題發生。法治導向文明,關注王平聚律師為您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