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國企書記夫人”、放言“開50輛賓利堵勞斯萊斯”堵車位的新聞引發輿論廣泛關注。
事情的起因其實是一件小事,一個賓利女車主車位被一名路虎車主占用引發的糾紛,更深的原因是涉事寶能小區車位權屬爭議。
相信大家對這件事的是非曲直都有自己的判斷,我想反思的是,為什么社會出了矛盾,很多人選擇通過斯文掃地的鬧事的方式解決而不是通過法律的途徑呢?“鬧事”文化可以說是中國幾千年的痼疾。究其原因是法律制度嚴重不健全,合法合理解決的方式欠缺所導致的。依法治國這么多年了,“鬧事”為什么沒有得到根本的遏制。我想一是法律制度依然很不健全,公民法律意識依然淡薄,具體到本案中,根源就是小區車位權屬不明。二是以和諧理念曲解法治,為維護社會穩定,執法部門不分是非曲直,面對矛盾“擺平就是水平”,這樣會助長通過“鬧事”解決問題。這樣就會導致會鬧事的得到好處,老實人吃虧。很多問題變成了“小鬧小解決,大鬧大解決,不鬧不解決”。
“鬧事”文化蔓延的結果甚至滋生了“鬧事產業”。比如“醫鬧”。醫院總是有病人正常死亡的,“醫鬧”的“業務員”在醫院一聽到哭聲就過來問要不要鬧,鬧到錢他們分成。包括“碰瓷”行業之所以能存在,也是因為無理取鬧能獲得利益。從深圳賓利女事件看出,治理“鬧事文化”,才能促進社會文明。要治理“鬧事”文化,需要加強法治建設,任何矛盾的解決都要厘清是非,厘清權利,在法律的框架內解決問題。這既是對政府部門法治理念的要求,也是對公民法治意識的要求。法治導向文明,關注王律為您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