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深圳。在這個繁華但人情薄如紙的城市生活了一輩子,一邊是陪伴了自己17年,盡心盡力照顧自己起居生活,患病時端藥送水的長情保姆;一邊是長期沉迷于麻將,并因一份婚外戀耗盡夫妻所有情分并分居生活的妻子,在2017年、2018年,劉某再次起訴離婚,同時立下兩份遺囑,把屬于自己的千萬家產及公司股權贈與了相伴17年的保姆。
然而在劉某突發心梗去世后,生前留下的兩份遺囑,在一審時被法院認定部分合法有效,3套房產中只把1套判給保姆楊某,另外2套歸原配陳某所有;而在二審中,劉某此兩份遺囑被法院認定無效,理由是該遺囑違反了公序良俗。但筆者以為,二審法院的判決結果是完全錯誤的。
遺囑可以說是這個世界上曾經活過的人說的最后的話,算是對自己的一生以及所眷戀之人一個交代。遺贈是指被繼承人通過遺囑的方式,將其遺產的一部分或全部贈與國家、社會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被繼承人的一種民事法律行為。
遺贈作為民事法律行為,要受到法律保護,須具備以下條件:1.立遺囑人在立遺囑時,須有完全行為能力。2.意思表示真實、自愿、合法。遺囑人須對財產享有處分權,遺囑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3.受遺贈人須在遺囑生效時存在、未亡。
在這樁遺贈糾紛中,劉某將千萬家產贈與保姆,從外觀到實質,都未違反法律的規定。因劉某遺贈中的房產,系其家族所得回遷房分配給家庭成員劉某,屬其合法個人財產而非夫妻共同財產。無論何種理由,劉某都有權處分屬于自己的合法財產。這也包括將其贈送給陪伴自己17年的人。
而談到遺贈這一民事行為不能違反公序良俗原則,我們可以掰開來看看:
公序良俗,所謂公序,即社會一般利益,包括國家利益、社會經濟秩序和社會公共利益。所謂良俗,即一般道德觀念或良好道德風尚,包括社會公德、商業道德和社會良好風尚。公序良俗原則在在民事審判中具有重要意義。
對一個家庭成員,妻子因婚外戀與自己分居多年,子女也未在身邊盡孝陪伴。妻子不賢,與自己離心離德;子女的疏遠,都讓劉某不能感受家庭的溫暖和慰藉。這樣的家庭關系顯然不是我們所向往和倡導的。
而從2001年,楊某作為劉某的保姆開始照顧其生活,一直陪伴了17年。無論飲食起居、患病期間的陪護照顧,甚至劉某不幸心梗病逝之后的喪葬安排均由楊某獨自處理。
常年的相伴,兩人之間產生了不是親人勝似親人的情感。面對保姆長時間不離不棄的陪伴和照顧,讓劉某感受到從家庭中得不到的溫情和安慰,深受感動的劉某深思熟慮之后,決定用家產來回報保姆長久以來的關懷和照顧,這能說違反公序良俗?
至于保姆在照顧劉某生活期間,兩人是否曾經發生過性關系,法院此時對此不應該深究。
對此,你怎么看?歡迎大家分享觀點進行討論。
作者:王平聚刑事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