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自網絡,侵刪)
5月7日晚, 廣州發生了一件出乎意料又出奇反轉的令人溫暖的案件,一男子入戶盜竊發現熟睡中的女事主煤氣中毒,立即抱出女事主搶救。網友紛紛為這個小偷點贊,也有很多網友認為法不容情,認為警察還是要把小偷抓起來。筆者以為,不追究小偷的法律責任是合法正確的。
我們把鏡頭回放到故事的開頭:
楊某,妻子患病無錢就醫,屋漏偏逢連夜雨,自己在廣州辛苦打工又被老板拖欠工資,心里惶急之下,決定鋌而走險,想趁夜潛入他人屋內盜竊一些錢財解決眼前困頓。然而進屋后頓時感覺不對,楊某判斷一定是煤氣泄漏了,臥室昏暗的床上,躺著一名女子,仔細一看,她已陷入昏迷狀態。楊某顧不得女子未穿衣服,一把抱住她就往屋外跑。把女子放在樓道通風處,又忙對女子做起了人工呼吸,并撥打了110報警電話。在女子有了呼吸后,楊某又迅速返回屋內,關閉了煤氣閥,在屋內找到一件衣服,給女子包裹起來。隨后民警趕到,和楊某一起把女子送往醫院急救,呼吸過多一氧化碳的女子終于脫離了生命危險。
故事的結尾是:民警把楊某帶回派出所一番詢問后,決定不對楊某進行處罰。同時,還發起了募捐活動為楊某的妻子籌集看病費用,又聯系了楊某的老板,敦促他把拖欠的工資發還楊某。
楊某是否真的如部分網友認為的,構成了犯罪呢?我們來看看相關的法律規定:
盜竊罪,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具有竊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或者多次竊取公私財物的行為。在廣東盜竊罪的起刑點是盜竊金額3000元以上,因為盜竊行為中止也就沒有了盜竊金額,但刑法對入戶盜竊是無論金額多少都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沒有盜竊金額并不是本案免責的關鍵。刑法如何評價這個行為的關鍵是楊某的行為符合犯罪中止的規定。刑法中的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形態。
對于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顯然,楊某即便構成了盜竊罪,也是屬于犯罪中止,根據法律的規定,應當免除處罰。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條綜合考慮其行為情節和社會危害性,也不應該治安處罰。
警察與小偷,入戶盜竊卻拯救生命,打擊犯罪變成了募捐救助,情節反轉的故事,即出乎意料又在情理之中。因為人性中既有灰色難解的陰暗,更有助人向善的溫暖。為這樣的小偷點贊,因為他正確權衡了生命與財物的輕重,為這樣的警察點贊!冷酷的法律條款的宗旨卻是溫暖的懲惡揚善,發起為小偷募捐更是彰顯了執法警察的熱心。在小偷沒有盜竊財物并有及時救人的義舉的情節下,不追究他的法律責任符合刑法與治安管理處罰法的宗旨與原則,也符合民眾的道德倫理評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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