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自網絡,侵刪)
這幾天,昆明花季女孩李心草死亡事件引發全網關注,首先,我們對女孩的死亡深感痛心和惋惜,也為痛失所愛的李心草家人感到哀痛。這場悲劇究竟是如何發生的?女孩死亡的真相是什么?10月14日昆明警方發布官方通報,警方已對女孩溺亡成立專案組,我們期待昆明警方能還原事件真相,把相關一切查得水落石出。
網上流出相關的多段視頻,新聞媒體也報道心草表姐陳某在9月16日前往公安機關反映稱,心草在落水前曾遭猥褻和毆打。如果表姐的反應屬實,實施猥褻毆打行為的人是否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我國刑法規定的強制猥褻罪是指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行為。本罪有三種加重情節,分別是聚眾、在公眾場合實施猥褻或者其他惡劣情節的。有加重情形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被猥褻對象已經死亡情形下,是否根據當時的視頻及相關犯罪嫌疑人的供述、相關的證人證言即可對實施猥褻的行為人定罪量刑?答案是可以的。根據我們刑事訴訟法對刑事案件中證據規則的規定,孤證不可以定案。而記錄當時事件的視頻屬于電子數據,在查證屬實情況下,是法定證據之一,可以作為定案證據;相關的證人證言,在排除了是由麻醉情況下獲取、證人猜測的、未經由證人單獨獲取的、采用暴力、威脅以及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方法收集等6種方法獲取的,可以作為定案的根據。那視頻記錄的行為如果被辦案人員評價屬于猥褻,又有相關的證人證言相互應證,即可作為對實施猥褻行為人追究刑事責任定罪量刑的證據。
還有,這個事件是否真如網上所傳,是幾人相約自殺的悲???如果真是如此,逝者已逝,留下的相約者,是否會被追責?
現實中相約自殺有3種情況,第1種情況是如果采取欺騙行為,高概率地導致對方自殺死亡,將涉嫌構成故意殺人罪的間接正犯;第2種情況是兩人相約自殺,由甲先將乙殺死,再自殺,甲殺死乙后無論由于何種原因未死均應追究其刑事責任,這是故意殺人的實行行為,應認定為故意殺人罪。第3種情況是相約自殺,各自實施自殺行為的,對自殺未遂者不能追究刑事責任。
生命寶貴,19歲花季女孩溺水身故令人痛惜。究竟是意外?或另有隱情?我們期盼昆明警方能盡快查清,為19歲女孩,為女孩家人,也為廣大民眾還原事實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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