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律師網 刑事動態】商報訊(通訊員 湯婧婧 紀承偉)江西青年吳某在樂清開辦電器加工作坊,雇人生產假冒“DELIXI”、“CHNT”的小型斷路器。日前,樂清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庭一審以假冒注冊商標罪判處吳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7000元。據悉,該案系溫州法院系統自實行知識產權民事、刑事、行政“三審合一”制度以來審結的首例涉及知識產權的一審刑事案件。
20歲出頭的吳某在樂清柳市的出租房內開辦了一家電器加工作坊,雇人生產小型斷路器,在德力西公司、正泰公司眼皮底下冒充他們的知名注冊商標“DELIXI”、“CHNT”。去年3月,該作坊被現場查獲假冒注冊商標“DELIXI”和的“CHNT”小型斷路器成品4994只。經價格鑒定,斷路器成品價值人民幣33377元。
該院知識產權庭庭長林青青稱,侵犯同一知識產權而引發的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具有很強的關聯性,有的案件被告既要被追究刑事責任,又要承擔民事責任,實行“三合一”審判模式,能夠有效統一裁判標準,避免裁判沖突現象,同時又節約了司法資源,有利于對知識產權多重的救濟和全方位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