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下午,重慶南坪一交通銀行內,一男子持刀搶劫銀行。據現場視頻顯示,該男子身穿藍色衣服,手持一把菜刀,進入銀行后沒多久,就威脅銀行工作人員把錢拿出來。銀行工作人員一邊穩住男子,一邊撥打報警電話,不久特警便趕到現場,雙方發生了激烈的對峙,隨后男子被特警控制住,據悉,該起事件沒有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當中。對此,男子需要承擔什么法律責任呢?
搶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財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強行將公私財物搶走的行為。
男子搶劫銀行的行為,涉嫌搶劫罪,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所以,該男子將面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量刑,但考慮到該男子屬于搶劫未遂的情形,故最終可能對其減輕處罰,判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不管生活有多難,法律底線都不能觸碰。而且就算搶到錢了,也很可能花不出去,不如腳踏實地上班掙錢來的心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