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平聚刑事團隊
美好的相遇,結局卻變得不堪…
林某,公職身份,符合世人眼中白富美的模樣,遺憾的,是婚姻不幸,離婚后獨自帶著孩子生活。在一次朋友聚會上,認識了萬某。兩人把酒言歡,相見恨晚。遂展開了一段長達3年的愛恨糾纏。在歡愉背后,萬某發現自己多次借給林某的錢無法要回,無奈之下,控告到警局。最終,林某被法院認定構成詐騙罪,經過二審后,刑期從三年半改為三年,緩期執行。
基本案情介紹
林某和萬某雙方交往期間,林某對萬某說自己欠債很多,但在某盈利狀況不錯的商貿公司有股權。萬某遂在明知林某經濟狀況差的情況下,數次借款給林某,并出具了借條。2016年林某稱因其信貸交易有逾期記錄無法貸款,遂向萬某稱由其負責歸還本息,由萬某出面分別通過兩家金融信息服務公司貸款400000元。此外,林某對萬某隱瞞了自己深陷賭博網站越玩越輸不能自拔的情形。
隨后,林某稱自己在昆明有投資項目,每投資9000元,每天可獲利潤500元,其能幫萬某進行投資,但事實上,林某所指系在“美好利來投資公司”網站上購買開心店返利并升級的方式進行投資,且其本人實際上為虧損狀態,返利實為收取萬某的投資款后從中拿出部分錢給萬某“返利”,以便萬某相信該投資確能“獲利”,進而誘使萬某不斷將1214120元投資款交給她,剩余385320元投資款被林某用于某境外賭博網站充值進行賭博揮霍。
案發后,林某家人代其還了萬某40萬。
情人間的投資關系何以被法院認定構成詐騙罪?
情人之間的經濟往來,何以演化成了詐騙行為,并被法院認定構成了詐騙罪?
林某在已欠萬某40萬元借款情況下,投資“美好利來投資公司”亦虧損,并在境外游戲網站賭博屢玩屢輸的情況下,仍虛構了在昆明的投資項目,編造每天投入9000元返利500元方式,取得萬某的信任,騙取大量資金用于網絡游戲賭博,造成38萬元不能歸還,林某主觀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是非常明顯的,且客觀上并無還款準備和還款能力。林某行為符合刑法上詐騙罪的構成要件,這是其被法院認定構成詐騙罪的原因。
案件進入二審以后,林某何以被改判緩刑?
案件進入刑事訴訟程序后,一審中,法院認定林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四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林某不服判決,提起了上訴。二審中,林某家人代林某返還萬某38萬元,林某獲取了萬某的諒解??紤]到林某的認罪態度良好,全額返還被害人萬某金額。故法院作出了林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的最終判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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