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視頻刷到自己老婆?還是在自家臥室的私人生活影像!這事讓杭州男子小王碰到了。他震驚之余越想越可怕,聯想到新聞上關于隱藏攝像頭的報道,小王意識到自己被人偷窺了,馬上報了警。
8月27日接警后,杭州錢塘區公安分局白楊派出所民警對現場進行仔細檢查,發現床頭插座上有個小孔,將白色插座拆開后,這個看似普通的插座竟暗藏玄機,里面連接著一個微型的針孔攝像頭。之后,民警又在床對面的墻上插座里發現一個。從圖片可見,插座為白色、五孔,外表上并無特殊之處。但背后用黑膠帶綁著一個偽裝攝像設備,錄下了小王一家的私人生活影像。
偷拍設備是誰裝的?小王告訴民警,他入住時,這些插座就存在了,自己從沒主動更換過。經過一系列調查,民警鎖定了和小王夫婦同住的嫌疑人健某。起初,健某還想抵賴,但當民警將他隱藏在手機里的視頻翻找出來后,最終,還是低下了頭。
原來,健某與小王是同事,合住在公司為他們租用的宿舍里,各自有獨立的房間。健某為什么要裝偷拍設備?健某說,就是想滿足下自己的欲望。他網購買的隱藏式的針孔攝像頭,利用和小王認識的便利,趁小王房間里沒人,偷偷進行了安裝,通過遠程方式偷窺、觀看及下載。民警還在健某房間中搜出另一部手機、iPad等作案工具和大量視頻。目前,健某因侵犯他人隱私被行政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那么,健某的行為該如何定性呢?
首先,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2條,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10日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具體到本案,健某在小王臥室立偷裝攝像頭偷窺并上傳網絡,長達半年之久,屬于情節嚴重,應當頂格處罰,處以10日拘留。
其次,根據《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規定,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如果健某傳播視頻內容含有淫穢內容,還涉及傳播淫穢物品罪。
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條【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為他人提供書號出版淫穢書刊罪】以牟利為目的,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如果遇到類似情況,應及時報警處理,同時通過拍照、錄視頻等方式保留證據,以追究偷拍者的責任。法治導向文明,關注王平聚律師為您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