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安徽合肥。一老人在農貿市場鹵味店,偷了價值近兩百塊錢的牛肉被抓,跪在地上認錯磕頭打自己耳光。據隔壁商戶稱,應該是被偷老板進屋拿東西出來看到的,后來店主報警警察來了,老太太還堅持不去派出所。這個老太太也偷過他們家的東西,經常在菜市場偷東西已經見慣不慣了。
對于這樣的人,現實中似乎很少有予以有效規范或打擊者。很多偷竊者一旦被發現,往往要么承認求饒,要么矢口否認,要么認罰了事,這其實都說明當事人是有恥感的,知道自己做得不對,也知道自己要擔責。但對于那些既承認偷竊事實,又不肯接受懲罰,甚至對當眾承認自己是“小偷”也能欣然接受者,即毫無恥感者,有什么好辦法嗎?道德的勸誡或低限度的懲戒無法發揮作用的話,考慮累積因素加大懲罰力度顯然是一個應選項。小偷小摸屬于違法行為嗎?
一、 小偷小摸屬于什么違法行為
屬于盜竊行為。《關于辦理盜竊刑事案件的新司法解釋》出臺,與1998年的盜竊罪司法解釋相比,盜竊罪“數額較大”的認定標準大幅提高,由原來的500元提高到1000元,部分發達地區的標準更高。
《最高法院與最高檢察院司法解釋》第三條第一款規定二年內盜竊三次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多次盜竊”。言下之意,兩年內三次以上盜竊,即使是小偷小摸也構成犯罪,也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二、 盜竊罪會受到什么處罰
盜竊罪屬于財產犯罪,一般情況下這類犯罪除造成財產損失外尚不會發生人身或者其他方面的嚴重損害。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其他法律規定的嚴重情節,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具體到本案,老人偷竊的行為不是偶然,兩年內有三次以上盜竊,將會受到法律的制裁,法治社會下法網恢恢,了解必要的法律知識是當代每個公民必不可缺的生活元素。小偷小摸行為且不可取,知法、懂法,才能更好地運用法律武器捍衛住屬于我們的合法權益。法治導向文明,關注王平聚律師為您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