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高鐵上猥褻鄰座女乘客,被多名男乘客制服。猥褻會受到的處罰一般會根據具體的犯罪情節確定,一般不構成犯罪的,會被處以治安處罰。而猥褻罪的意思是用暴力或者是威脅的手段強迫婦女。
一、男子高鐵上猥褻鄰座女乘客被制服
7月4日,蘭州開往福州的G1904列上,一男子對鄰座女乘客動手動腳,對其實施猥褻,被乘務員提醒后惱羞成怒動了手,隨后乘務員向乘客求助,多名男乘客合力將男子制服后,乘警趕到現場將男子帶走,40分鐘后,車子行駛到合肥站后,男子因涉嫌強制猥褻罪被乘警押下了車,交給了當地警方。
二、強制猥褻罪是什么意思
強制猥褻罪的意思是指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違背婦女或者兒童的意志,強制猥褻或侮辱婦女或者兒童,并且情節嚴重構成犯罪。強制猥褻罪侵犯的客體是婦女的身體自由權和隱私權、名譽權。所謂身體自由權,是指婦女的身體的動靜舉止不受非法干預為內容的人格權。所謂猥褻,是指以刺激或滿足性欲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實施的淫穢行為。猥褻既可以發生在男女之間,也可以發也于同性之間,無論猥褻對象是婦女、兒童還是男性,都構成本條規定的犯罪。猥褻他人,是指對他人的摳摸、舌舔、吸吮、親吻、摟抱、手淫等行為,不包括性交行為。
三、猥褻會受到什么處罰
猥褻會受到的處罰一般為治安處罰或者是刑事處罰。首先,要將強制猥褻他人行為與非強制性猥褻他人行為區分開來,強制猥褻罪只針對以強制方法猥褻他人的行為,對于非強制性的猥褻他人行為不能視作犯罪。
其次,并非任何強制猥褻他人的行為都構成強制強制猥褻罪。強制猥褻罪對強制猥褻他人罪的構成雖然未規定“情節嚴重”之要件,但不能將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強制猥褻他人行為亦視作為犯罪。
最后,猥褻行為不構成犯罪時,可以依據治安處罰法第四十四條處罰:猥褻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場所故意裸露身體,情節惡劣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褻智力殘疾人、精神病人、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本案中,如果查實該男子的行為構成強制猥褻罪,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認定該男子系在公眾場所強制猥褻的,那么可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法治導向文明,關注王平聚律師為您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