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自網絡,侵刪)
近日,一名58歲男子將79歲癱瘓母親活埋進墓坑內的舉動,引發網民極大關注。該男子涉嫌故意殺人罪,已經被警方羈押,對這種人神共憤的犯罪,無數網民呼吁適用死刑立即執行。
民眾的情感是一回事,刑法的評價又是另一回事。在中國文化傳統中,孝順是儒家思想的核心倫理規則,元代郭居敬輯錄古代24個孝子的故事是為國民樹立的孝順楷模。在中國古代刑法中,謀殺父母的罪行嚴重性要超過謀殺普通人,屬于“十惡”中的一種——“惡逆”。謀殺普通人一般適用死刑,唐律規定謀殺父母不論主犯從犯一律斬首,明清律規定謀殺父母者應該凌遲處死,也就是俗話說的千刀萬剮。在西方的古代刑法中也強調對家庭倫理的特殊保護,比如1810年的《法國刑法典》規定謀殺父母者,先砍斷右手,再執行死刑。
孝順既是中國古代的倫理核心,實質上也是一種代際補償的養老制度安排,一代人承擔贍養父母的義務,等自己老了有權獲得子女的贍養作為補償,養兒防老就是這個意思。這種養老制度安排的特點是政府與社會只承擔特殊的無子女老人的贍養,缺點是依靠倫理約束而沒有經濟制度保障,在物質資源匱乏的情況下,很難真正保障絕大多數老人的晚年的幸福生活?!都t樓夢》所述:癡心父母古來多,孝順兒孫誰見了,就是對這種養老問題的文學總結。
以西方文明為代表的現代文明在經濟高度發展條件下,建立起國家的養老保險制度。老人的晚年生活依靠自己繳納的社會保險和國家的退休制度。這種強調個人權利的制度安排毫無疑問是一種進步。
中國正在從傳統養老制度向現代養老制度逐漸過渡,城市基本實現了現代養老保險制度,農村養老盡管有一些政府的保險補助,多數還是依靠子女的孝順承擔了大部分的養老義務。這就產生了一個巨大的矛盾,有了初步個人權利觀念的民眾,很多人不情愿為了贍養父母而作出過多的自我犧牲。當然,對父母不夠孝順與謀殺父母有天壤之別。我們必須嚴厲譴責這種禽獸不如的行為,但我們也要關注加大對貧困地區和家庭的養老保險及醫療投入,減輕貧困家庭贍養老人的負擔,以減少發生這種人間悲劇的經濟因素。
現代刑法以個人權利為核心價值,不再區分謀殺普通人和謀殺父母。殺人罪在我國首選的是死刑,本案中,活埋是一種手段殘忍的加重情節,但本案也有殺人未遂的從輕減輕情節,該男子算比較及時供述犯罪使得被埋母親得救和被埋母親可能不希望兒子重刑也是量刑時要考量的因素。所以,從目前情形看,一般不會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判處無期徒刑的可能性比較大。(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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