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卡曼時尚美容美發店”位于海珠區。2017年5月成立之后,發展出自己的“生意套路”。店員通過微信,陌陌,搖一搖或者“加附近的人”,冒充女孩子招攬顧客是最初環節。當顧客來店消費時,美容部的按摩師會說服顧客按摩一下。在按摩的時候,他們會指出顧客的經絡不是很順暢,然后專業技師出場了。當時的報價是經絡疏通,168元。但是等顧客結賬時,收銀員會說,168元只是一條經絡的價格,而專業技師已經替你疏通了10條,12條經絡了。如果不付錢,顧客很難走出店家,員工會有語言威脅,阻止被害人離開,阻攔報警等,迫使顧客支付高額費用或充值辦理消費卡。此外,美發店內男技師還在微信等網絡上冒充漂亮女孩招攬生意。2017年7月,美發店一個月獲利高達36萬元。馬某志是其中一個受害者。微信那頭的漂亮姑娘邀請他去坐坐,馬某志想著離家不遠就去了,看著價格也不貴,結果在店里被強迫辦了張5000元的會員卡,不付錢不讓離開。多名和馬某志一樣的受害者向警方報警投訴,從而導致美發店非法手段斂財,嚴重擾亂市場管理秩序的惡劣行徑東窗事發。
【判決結果】
經過公安機關的偵查,公訴機關對美容店的股東趙某,美容師,技師共16人提起公訴,經法院審理,認定趙某等16人構成強迫交易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至一年不等的刑罰,并處相應罰金。
【律師說法】深圳刑事律師王平聚分析了其中法律關系:
1. 本案不構成搶劫罪。根據兩高司法解釋,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以買賣,交易,服務為幌子,采用暴力,脅迫手段迫使他人交出與合理價錢,費用相差懸殊的錢物的,以搶劫罪定罪處罰;從事正常商品買賣,交易或者勞動服務的人,以暴力,脅迫手段迫使他人交出與合理價錢,費用相差不大的錢物,情節嚴重的,以強迫交易罪定罪處罰;根據“強迫交易罪”的入罪要件,強迫交易3次以上;受害人3人以上,交易金額在1萬元以上等。本案中美發店的受害人達十幾人,非法獲利金額達36萬元,其行為已構成強迫交易罪。
2.本案構成強迫交易罪。美發店以股東店主趙某為首,指揮店內總監,美發師,按摩師,技師共16人,以威脅手段,強迫來店顧客接受服務支付高額價格,其行為均構成強迫交易罪,系共同犯罪,且各行為人成立惡勢力犯罪集團,美發店股東,店主趙某等三人系首要分子,應當按照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美容店值班總監李某三人系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店內其他按摩師技師,系從犯,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