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拘禁罪判多久
犯非法拘禁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犯非法拘禁罪致人重傷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非法拘禁罪的,從重處罰。
需要注意的是,對于非法拘禁罪的認定,還要特別注意拘禁的時間對罪與非罪的影響。
刑法雖然沒有對本罪的成立作時間長短的限制,但是對于只拘禁了十幾分鐘甚至幾分鐘的情況,
一般不應當以犯罪論處。這也符合刑法對于犯罪的界定,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
二、非法拘禁罪如何認定
1、考察非法拘禁罪的首要標準----“非法性”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扣押、拘押、禁閉或者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行為。要界定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行為立罪與否,首先要考察拘禁行為的“非法性”。
“非法性”分為兩種情形:一是行為人無權拘禁他人,但使用強制方法或者其他方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二是行為人有權拘禁他人,但違反法定程序剝奪他人人身自由。
2、考察非法拘禁罪的次要標準----“時間性”
在非法拘禁罪中,拘禁時間的長短,一方面涉及罪與非罪的認定,另一方面也會涉及到行為人刑事責任的輕重。我國《刑法》對非法拘禁罪的時間要求沒有明文規定。目前法學界通說的觀點認為,時間的長短對立罪與否沒有影響,只是影響對行為人的量刑。
3、考察非法拘禁罪的第三個標準----情節的“嚴重性”
剝奪自由行為的危害性是否達到構成非法拘禁罪的程度,需要結合該行為的次數、人數、手段、危害后果、動機等多方面的因素加以綜合考慮。非法拘禁行為,只有達到相當嚴重的程度,才構成犯罪。
現實中非法拘禁的行為比較多,但并不是任何一個行為都是構成了這里的非法拘禁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