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人潮洶涌》非常精彩好看,有溫情、有熱血,是一部雖荒誕但又笑點十足的喜劇犯罪片。大城市里一個落魄失意的“群眾演員“與“頂級殺手“互換人生的劇情線相當抓人眼球。引人深思,而推進故事發展的情節背后的諸多法律意義,同樣值得我們思考、關注。
我們來分析電影中比較明顯的幾個情節的法律關系:
01 “暉姐”買兇殺人構成故意殺人罪(未遂)
刑法規定的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
暉姐,人狠話不多的黑道大姐。她外表強悍,拼酒豪爽江湖氣十足,不曾想被前男友吳言真和最信任的干妹妹聯手欺騙,懷孕5個月后流產,失去生育能力,千萬辛酸痛苦決意報復負心的前男友。
暉姐報復的方式是買兇殺人。周全是暉姐重金請來殺死吳言真的殺手。周全在電影里用刀“捅殺”了吳言真。#人潮洶涌##人潮洶涌導演發聲求排片##電影#
雖然暉姐沒有親手殺死吳言真,而吳言真也沒有真的被殺手殺死,但是暉姐買兇殺人的行為仍然構成了故意殺人罪,屬于未遂。原因在于:她是故意殺人的犯意提起者,她安排手下“買兇”,并提供金錢推進犯罪的實行,且通過電話督促此事完結。暉姐已經實施了“借刀殺人”的實行行為。
而犯罪未遂的法律后果:首先,犯罪未遂應當負刑事責任。其次,由于刑法規定的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此要確定對于犯罪未遂是否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第三,要進一步確定是從輕處罰還是減輕處罰。
02 暉姐用道具刀“捅殺”周全構成故意殺人罪(未遂)
從小到大似乎都活在欺騙中的暉姐,發現了被重金所請的“頂級殺手”欺騙,那“負心人”深夜在車庫被果斷干掉的視頻居然是“殺手”精心安排的“演出”!周全收了她的錢,而吳言真是假死,現在逃遁他方不知下落。極度憤怒之下,她親自撿起地上的匕首狠狠捅向殺手周全的胸口。
雖然匕首是一把“道具”。但用假道具刀“捅殺”周全,暉姐也構成了故意殺人罪(未遂)。原因在于,她主觀上想刺死周全,客觀上也實施了用匕首瘋狂捅向周全的行為,而結果未得逞是因為手中看似鋒利無比的匕首其實是一把刀鋒可以回縮的道具刀。也慶幸這是一把道具刀,否則,電影中的暉姐可能難逃死刑的懲罰。
03 頂級殺手周全不構成故意殺人罪,而是詐騙罪!
電影一開始,深夜空無一人的地下停車場,周全和吳言真聯合表演了一場可打滿分的“可怕兇殺案”。
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構成詐騙罪。
周全化身“頂級殺手”,接到“暉姐”要買吳言真命的要求后,暗中把此消息透露給吳言真,并說服吳言真配合一起表演了“買兇”任務完成的假象。周全收了暉姐的錢,并把虛假的任務完成視頻提供給暉姐。殺手周全干的是“中介”的活,觸犯的是詐騙罪。
電影中有一個鏡頭展示了周全“擁有”的各式身份的證件:警官證,律師證、星級管家證….這些偽造的證件豐富了周全扮演“中介”的需要,但此種偽造各種證件的行為涉嫌構成偽造證件罪。
影片中周全是以詐騙為目的,偽造各種身份證件只是作為詐騙的手段,且周全并未真正使用這些偽造的證件。故即便根據刑法的規定,詐騙罪與偽造證件罪數罪并罰,也因這些偽造行為造成的社會危害性小而不會被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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