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20年5月,94年出生的,正在實習的女大學生小陳忽然被警方控制,在被法院審理后判處2年有期徒刑,罰金5萬,并被開除大學學籍。這是怎么回事?#女大學生虛開發票被判2年開除學籍#
事情得從這個實習工作說起:遠在上海的小陳高中同學為其介紹一份月薪7000元的實習崗位,工作內容就是收發快遞。小陳幾經推辭后出于高薪的誘惑接受了這份實習工作。實習期間,小陳陸續收到裝有多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公司公章、法人章等材料的包裹,及一起隨包裹寄來的多本空白發票。而這些法人并不是公司人員,小陳心存疑慮但還是選擇了繼續工作。事實上,這是個名為公司實則專門從事虛開發票的團伙。小陳收到的包裹正是該團伙從非法渠道買入的公民個人身份信息,并用這些身份證注冊了近300家空殼公司,然后通過這些公司套取正規發票并進行倒賣。小陳負責的正是管理空殼公司資料這個環節。2020年5月,小陳在上海被警方抓獲,案發后查證,由小陳負責管理的空殼公司為他人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價稅合計超過3億元。
因為一份月薪7000元的實習工作,被開除大學學籍,特別是被刑事處罰判刑2年,大學生小陳的生活遭遇了重大的挫折,很是遺憾。我們來聊聊其中的幾個法律問題:
1. 先看小陳被判刑的罪名:虛開發票罪。
因為發票是國家進行稅務稽查的重要依據,通過虛開發票,可以使不法經營者多列成本,減少所得稅等稅種的應納稅額,達到偷逃稅款的目地,從而造成國家應收稅款的流失。因此發票犯罪是國家始終重點打擊的。
虛開發票罪打擊的3種行為方式是:為他人虛開;為自己虛開;讓他人為自己虛開。而本案中犯罪方式即是為他人虛開發票。
虛開發票罪的量刑:刑法第205條第一款規定,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和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以外的其他發票,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從小陳管理的空殼公司為他人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價稅合計超過3億元來看,對其適用第二檔量刑。
2.小陳辯解自己并不知情為何不是無罪的理由?
這個案件帶來一個老生常談的話題,就是我不知道我的工作是犯罪。我不知情就不構成犯罪。然而這個認知是錯誤的。
因為生活常識告訴我們,開發票都需要有購銷憑證,如果沒有真實相應的交易而超正常金額的開具發票,肯定是有問題的。輕則違法,重則犯罪。
一個行為構成犯罪,從根本來說,入罪標準并不違背我們日常生活中的常識和認知。
3.法院判處小陳2年有期徒刑,為何未判緩刑?
適用緩刑的法定條件之一雖然是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同時也規定了適用緩刑的犯罪行為必須情節較輕。本案中小陳涉案環節為他人虛開增值稅普通發票價稅合計超過3億元,情節特別嚴重,并非屬于犯罪情節較輕的犯罪,故小陳未被適用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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