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律師網】昨日上午9時,備受關注的巧家公考女狀元遇害案在昭通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中午12時許,庭審結束,審判長宣布將擇期宣判。
庭審現場
被害人家屬索賠61萬余元
庭上公訴人稱,此案中,犯罪嫌疑人耿某某主觀上有致周開娟死亡的心態,應以故意殺人罪定罪。耿某某在明知周開娟家人在場會阻止他的情況下,對被害人陳浩(化名,周開娟表哥)實施砍殺,打擊重要部位3次以上,應以故意殺人罪論處。
被害人周開娟的母親作為原告出庭,并向法院表達希望嚴懲兇手的意愿。在最后的陳述階段,被害人家屬委托律師請求法院依法追究被告耿某某故意殺人的刑事責任,附帶54萬余元的民事賠償;陳浩的代理律師請求法院依法追究被告耿某某故意殺人的刑事責任,附帶7萬余元的民事賠償。
耿某某當庭表示對庭審無異議并愿意承擔民事賠償,但是賠償能力有限,無力全額承擔。
辯方出示村民聯名信
庭審中,被告方辯護人對耿某某故意殺害周開娟無異議,但對耿某某故意殺害陳浩的認定認為不恰當。辯護人認為,耿某某沒有主觀致死陳浩的動機,應定性為故意傷害。
辯護人還出示了兩份證據,其中一份證據為耿某某所在村的村民聯名信,村民以聯名的方式證明耿某某一向忠厚老實,表現較好,證明這一案件的發生為偶然事件;另一份證據為耿某某家人支付給陳浩的3000元收據,證明耿某某家屬曾代替耿某某做過一些民事賠償。
法庭認為,村民聯名信與案無關,并未采信,但認可了收據。
被告庭上3次情緒失控
記者注意到,庭審中,耿某某一直稱周開娟的母親為“孃孃”,并向所有向他提問的人說“謝謝”。
庭上,耿某某曾3次情緒失控。當審判長問及耿某某是否考慮過這樣做的后果時,他沉默了,一分鐘以后,突然痛哭起來。談起以前和周開娟的感情,耿某某表示感情很好,未曾打過周開娟,只是爭吵過程中發生過一些拉扯。回憶起以前兩人對未來的規劃時,耿某某的情緒再次失控,痛哭起來。在庭審最后陳述階段,耿某某表示對庭審沒有意見,再次情緒失控痛哭,并當庭向被害人家屬方向下跪,請求原諒,耿某某表示,“辜負了所有人”,請求法庭從輕處罰。
論辯焦點
被告是否有減刑情節?
辯護人被告人事后有自首情節
辯方稱,事發后耿某某有自首的情節。此外,被害人和被告人為戀人,兩人關系的惡化雙方都有過錯,而周開娟家庭困難,在周開娟大學期間,耿某某承擔了大部分的費用,在整個事件中,周家人也有部分過錯,耿某某不應當為此付全部責任。被害人和被告人之間是戀人關系,耿某某沒有傷害周開娟的動機,耿某某是在多方刺激下發下此案,犯罪動機有偶發性。
針對被害方委托代理人提出的耿某某經常毆打周開娟一事,辯方提出,沒有直接的證據證明周開娟曾被毆打。
基于以上原因,辯護人認為,應對耿某某從輕處罰。
公訴人根據認罪態度不足以從輕減刑
針對辯護方提出的辯護理由,被害人家屬委托律師當庭補充了一份耿某某和周開娟的手機短信記錄。短信中有耿某某向周開娟道歉,表示“打你是我的不對,請求原諒”等內容。
被害人家屬委托代理律師提出,耿某某有主觀惡意,案發前多次毆打受害人,以受害人家人安全相威脅,向受害人索要賠償。案發當晚,砍殺過程殘忍且二次加害,砍頭部、頸部等要害部位。而公訴人提交的被告人在公安機關的筆錄顯示,耿某某曾稱“我得不到的東西,別人也別想得到”!
被害人家屬委托代理律師表示,事發地周邊為人員密集場所,事發時現場還有兩名幼兒目睹,對幼兒心靈和周邊居民造成恐慌,而且被害人和被害人家屬至今沒有收到耿某某的正式道歉,耿某某也沒表達出悔意。
公訴人認為,任何理由,任何借口都不能成為奪人性命的借口,戀愛中,雙方都有付出,根據被告人的認罪態度和當庭表現,不足以從輕減刑處理。
庭外聲音
耿家:將盡最大努力獲得原諒
24日下午,晚報記者對耿某某的哥哥耿禮(化名)進行了采訪,耿禮表示,發生這個事情是兩個家庭的悲劇。“今天在庭上看到她(周開娟的母親)精力憔悴,我們很理解她的痛苦。這種事情大家都不愿意發生,換位思考一下就能體會,我們也希望她能早日恢復。”
耿禮說,“事情發生后,我們也多次聯系過對方,希望能夠當面溝通積極應對。對方不想見到我們,我們也能理解。”他們一家人希望盡家庭最大的努力取得對方的原諒,“也期望大家能給弟弟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讓死者安息,兩家人共同渡過眼前的難關。”
周開娟的舅舅羅先生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這個事情給整個家庭帶來的傷害太大了,我們希望法律嚴懲兇手!”